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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進城市貨運配送綠色低碳、集約高效發展,加快建設交通強國,日前,交通運輸部、公安部、商務部印發通知,組織開展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申報工作。
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繼續以城市為組織主體,以建設“集約、高效、綠色、**”的城市貨運配送服務體系為目標,加快推進城市貨運配送網絡節點布局、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廣應用、運輸組織模式創新、便利通行政策落地、信息資源交互共享,為打造集約高效的現代物流體系,推動城市貨運配送綠色化、集約化轉型提供經驗借鑒和模式參考。
申報條件?
基本條件
申報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城市,原則上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// 城市規模。地級及以上城市,優先考慮直轄市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。
//區位條件。優先支持《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》中確定的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。
//物流基礎。城市物流需求旺盛,貨運樞紐站場等基礎設施條件較好,物流信息化水平較高,城市配送、多式聯運、甩掛運輸、冷鏈物流等重點領域基礎條件較好、發展潛力大。
//政策環境。城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對推動城市物流配送發展、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廣、貨運配送便利通行、培育龍頭骨干企業等方面有針對性強的支持政策。
優先支持方向
//服務支撐國家重大戰略實施。能夠較好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、長江經濟帶發展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。鼓勵毗鄰城市聯合申報,支持城市群、都市圈貨運配送統籌布局、一體化發展,**服務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。
//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成效顯著。優先支持城市配送車輛清潔化、標準化、**化發展成效明顯的項目。鼓勵城市制定貨運配送車輛電動化替代,電力、氫燃料、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推廣等計劃,并從車輛購置、運營、路權保障及充換電、加氫、加氣配套設施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支持政策體系。
//貨運配送組織模式創新發展。優先支持創新發展綠色低碳、集約高效配送模式的項目。鼓勵利用城市鐵路站場、城區老碼頭等開展生產生活物資“外集內配”“水陸聯運”等聯運模式,鼓勵發展干線多式聯運、甩掛運輸與末端配送高效銜接的組織模式,鼓勵發展共同配送、統一配送、集中配送、分時配送等等集約化配送模式,鼓勵開展周轉箱(筐)、托盤、快遞箱等標準化物流單元循環共用。
//便利貨車通行政策科學有效。優先支持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便利通行政策的項目。合理設定貨車禁限行時段、路段,充分利用夜間等時段為配送貨車預留時間窗口、開放通行權,引導貨車在允許通行的時段完成配送工作。采取網上核發貨車通行碼、通行證等方式,保障配送時效性強確需在禁限行時段、路段通行的需求。進一步放寬配送貨車通行噸位限制,支持為新能源貨車、冷藏保溫車提供更大通行便利。
//城市配送基礎設施健全完善。優先支持以公共貨運樞紐(綜合物流園區)、公共配送中心、末端共同配送網點為支撐配送網絡的項目。鼓勵構建有機銜接、層次分明的配送體系,從源頭減少中心城區貨車流量。堅持路外停車為主、路內停車為輔,鼓勵在商業區、居民區等區域規劃設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車和裝卸場地,便利車輛停車裝卸。支持在居住社區、餐飲集中區等配送貨車臨時停車需求較大但停車資源不足的區域,合理施劃貨車限時停車位。
//貨運配送公共信息平臺智慧高效。優先支持建設城市貨運配送公共信息平臺的項目,能夠實現針對城市配送車輛動態運行、貨運配送企業服務質量考核、城市通行管理、公共??寇囄缓脱b卸場地位置查詢等方面,開展信息互聯、部門協同、數字監管、**服務、綜合治理。
時間安排?
城市申報(2022年3月底前)
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公安、商務部門組織本省份各有關城市進行申報。符合申報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,按照實施方案編制要點(附件1),結合城市發展特點,認真組織編寫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實施方案,報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,抄送省級公安、商務部門。
省級推薦(2022年4月底前)
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公安、商務部門對申報城市材料進行審核,形成審核報告,并按照推薦的優先順序排序后,填寫《XXX省(區、市)申報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2),于2022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交通運輸部,申報城市名額不限制。
部級評審(2022年6月底前)
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、商務部組織專家對審核報告和城市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,擇優確定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創建城市,并聯合公布創建城市名單。
組織實施(2022年7月—2025年6月)
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按照申報的實施方案,全面推進各項創建任務,落實相關配套政策,并按照有關要求做好動態評估、數據報送等工作。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、商務部組織開展工作督導、年度評估、經驗交流和考核驗收。
——轉載2022.01.05 交通運輸部新聞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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